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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提升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满足感、获得感,提高广大市民健康水平,现制定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心2024年免低开放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和《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建议》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公共职能,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满足市民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一)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充分的利用场馆的场地设施,因地制宜,更多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将场馆打造成为场地设施先进、体育服务优良、健身氛围浓厚、深受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示范站点。
(二)增强场馆活力,提高场馆综合效益。在确保场馆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深入挖掘场馆资源,增强场馆的经营活力,努力提高场馆综合效益。
(三)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坚持把管理好、维护好场馆作为衡量国有资产不受损失,人民群众持久享有体育服务成果的重要标准。不断总结场馆管理运行的有效经验,及时转化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场馆的损耗,做到长用不衰,确保场馆保值增值。
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形式和内容,在维护场馆环境,保证场馆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以服务和方便群众,提高居民体质和生活品质为目标,最终达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的目的。
1.襄阳市体育场及附属场地设施(田径场跑道、健身步道、游泳馆、室外网球场);
市体育运动中心对外开放项目有田径场跑道、健身步道、体育馆门前广场、体育馆二楼室外健身平台、健身路径区、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网球、游泳等十个体育项目。其中,田径场跑道设在体育场内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区、室外网球场设在体育场外环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设在体育馆;游泳项目设在体育场恒温游泳馆。
体育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区和体育馆门前广场等室外健身设施全天24小时免费向市民开放。田径场跑道免费向市民开放(冬令时6:30-21:30免费开放,夏令时6:00-22:00)。室外网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7:30低价开放。游泳项目8:30-12:30低价开放(寒暑假期间以游泳馆公告为准)。
体育馆羽毛球、乒乓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8:00低价开放;篮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7:00低价开放,18:00-21:00正常开放。
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建军节、教师节、国庆节、重阳节等法定节假日免费向特定人群开放,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有体育健身项目全天候免费向市民开放。
体育场田径场跑道、体育场外环健身步道、体育馆门前广场、体育馆二楼室外健身平台、室外健身路径等室外健身设施全天候免费向市民开放。体育场游泳项目8:30-10:30收费标准15元/人,10:30-12:30收费标准20元/人。网球项目14:30-17:30收费标准35元/小时/场地。体育馆羽毛球项目上午免费开放,下午低价收费,每片场地20元/小时。乒乓球项目上午免费开放,下午低价收费,每片场地10元/小时。篮球项目上午免费开放,下午低价收费,12元/次/人,晚上正常收费,180元/2小时/半场,380元/2小时/全场。
1.建立完善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制度。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试行)》的要求,结合体育中心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和免费低收费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场馆管理和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
2.加强体育场馆日常消杀工作。对场馆健身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以及设施器材等做全面消杀和定时杀菌。为健身市民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
4.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制度。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场馆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等。
5.建立场馆免费及低收费开放巡查制度。成立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心场馆免费及低收费开放巡查工作专班,采取明察暗访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场馆开放情况做巡查,发现没有依规定正常开放的场馆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6.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工作。“引进来”是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设施设备,为健身市民进行免费体质测试。“走出去”是主动上门为社区、企业和事业单位各年龄段人员开展体质测试。全年完成3000个样本量并撰写测试结果分析报告。
7.充分发挥中心场馆及教练资源优势,培育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增强学生的体质。
8.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线上、线下媒体,加强对体育法律、法规和科学健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场馆设施开放运营的动态信息,引导广大健身群众科学健身。
9.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力度,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此项经费只用于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运营环境改善等,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024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号)》《公共体育场馆基本服务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试行)》和《襄阳市市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市文旅局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相关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合理使用补助资金,请广大健身群众监督。